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公司2024年度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宁银消金
注册资本:291149425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周俊
经营范围: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消费者投诉热线:95757;400-77-96558;0574-81896189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主要出资人情况。宁波银行是一家区域性上市银行,是国内20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无锡、温州等地设有16家分行,开设永赢基金、永赢金租、宁银理财、宁银消金4家子公司,全行员工2.7万人。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24年度全球银行1000强”最新榜单中,宁波银行排名第80位,百强位次稳步向前。
(二)股权结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股份2,911,494,250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701,494,250股,占比92.79%,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38,000,000股,占比4.74%,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72,000,000股,占比2.47%。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组成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6名,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
(四)“三会一层”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审议议题涵盖增资扩股、章程修订、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预决算等;召开董事会7次,审议议题涵盖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风险管理制度等;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审议议题涵盖履职评价、经营管理、消保管理等;召开总裁办公会议47次,审议议题涵盖业务发展、经营方案、风险管理、人员变动等。经营层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贯彻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五)分支机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
(六)薪酬管理情况。公司遵照《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机制,现已制定《董事长薪酬办法》《监事长薪酬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办法》《职级与薪酬实施办法》《薪酬绩效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任职、履职以及薪酬考核办法执行情况,有序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并按规定对相应人员执行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在股东方或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不另行领取董(监)事报酬。
三、基本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惠您生活,贷来精彩”的理念,坚持稳健经营,实现健康发展。公司聚焦五篇大文章,深入贯彻普惠金融,依托科技赋能,不断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效;同时积极落实消费换新政策,探索消费场景,创新业务模式,助力消费升级。报告期末,公司贷款余额590.35亿元,增幅40.28%,实现净利润3.03亿元,增幅50.17%。
四、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搭建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实现了对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业务发展符合风险偏好。
1.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持续健全模型体系,不断提升全流程风险管控水平,资产质量持续向好。
2.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从制度体系完善、资金监测及指标预期管理等方面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
3.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操作风险体系建设,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五、主要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1.主要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地方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为梁光伟。
2.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主要为股东存款等类型,均在董事会审定的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年度重大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事项。
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贯彻普惠金融,切实让利于民。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普惠金融建设。一方面,通过内部挖潜,不断提升管理效能,最大限度降低利率水平,同时上线利率折扣券、免天数券、免期数券、特惠额度等实用功能,切实让利于民。另一方面,通过与政务平台合作,将专业、普惠的信贷产品向新市民群体开放,同时将业务向县域、乡镇拓展,支持普惠性农户消费,进一步延伸普惠金融覆盖面。
2.热心公益事业,助力乡村振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宁波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消费帮扶行动助力四川省凉山州地区乡村振兴的通知》的号召,组织开展职工消费帮扶活动,定向采购凉山州农产品;同时始终秉持金融为民的理念,全力促进公司在经济、社会责任层面的协调发展,推动践行可持续经营理念,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完善消保机制,保障客户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消保工作公司治理,在顶层设计中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通过进一步完善消保审查、投诉管理、溯源治理、教育宣传、检查考核五项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公司消保规范性,积极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同时,公司积极承担金融机构教育宣传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内部培训及外部宣教工作,助力构建和谐金融环境。
4.强化制度宣导,厚植合规文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创新合规文化宣传形式,积极营造“主动合规、共创价值”氛围,助力业务稳健发展。面向全体新员工,常规开展《合规管理》培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系好新员工第一粒“纽扣”;面向业务团队,不定期开展《合规营销》培训,正确引导业务人员合规展业,规范金融营销行为;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宪法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反洗钱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线下集市活动、线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传播法治理念。
2025年,公司将继续践行普惠初心,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能力,深化科技赋能,提升服务质效,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便捷、安全的服务体验,同时坚持稳健理念,实现规模、效益、质量平稳协调发展。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